新华网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张晓松、陈菲)22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统计法修订草案,对于拒绝或妨碍统计调查的个人,将重“教育”轻“罚款”,不再对其进行处罚。
去年12月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统计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修订草案规定,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拒绝或妨碍统计调查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些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提出,在以个人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查中,应主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取得群众的理解与配合。对个人处罚款既难以操作,还可能因滥罚款引发群众对普查工作的抵触情绪。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研究,建议删去修订草案上述对个人处以罚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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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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