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12日是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的首日,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有意参选的人士必须在6月23日之前将相关提名表送交当局,以便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核。
澳门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特区行政长官由300人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出。有意参选者必须取得这300人中至少50人联署提名才能成为符合资格候选人。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参选则必须在候选人提名开始日之前辞职或退休,否则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目前,只有特区政府前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公开证实获得50位以上的选委提名,他的竞选办公室已表示会在下星期递交相关的提名表。
12日当天,1名不愿透露身份的本地市民也向当局递交了提名表,但提名表内没有任何选委会委员签名同意提名他当候选人。 澳门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举将于7月26日举行。特区行政暨公职局已经表示,有关候选人资格的审核工作将在提名期结束后2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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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