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地区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狠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现象,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自2009年5月19日起,一律不准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
同时,要求地区纪委、交警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问题,一律先吊销驾驶执照,再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理。
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是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行为的表现。阿里地区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的现象较普遍,不仅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者: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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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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