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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行使优先购买权不适用圆明园流失文物

 

CCTV.com  2009年06月08日 21:2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八日电 (记者 应妮)国家文物局日前首次出面行使优先购买权,从中国嘉德拍卖购藏一批珍贵信札。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八日在此间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是藏家合法持有文物,因此像流失海外的圆明园文物这样的情况不会使用优先购买权。

  “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是中国嘉德春拍古籍善本专场中的拍品,国家文物局在标的审核过程中,专家发现陈胡通信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信中涉及《新青年》独立办报事件、陈独秀狱中出版文稿等,因内容涉及中共早期历史资料,具有珍贵文物价值,因此国家文物局对这批文物行使了国家优先购买权。

  据了解,过去文物主管部门对拍卖市场出现有必要国家收藏的重要文物,较多采用限定竞买者方式,如规定只允许国家博物馆和国营企业参与竞拍。本次则是由国家文物局直接出面,在拍卖之前发布声明,将根据某几件拍品的拍卖结果考虑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样的方式被普遍认为既考虑了国家收藏的需求,也尊重和兼顾了委托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国家文物局此次优先购藏在嘉德春拍中以五百五十四点四万元人民币成交的“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博物馆司司长宋新潮表示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一直以来优先购买的瓶颈就是价格协商,此次参照国际做法与模式,得到拍卖公司和买受人的理解。这批信札将来会进行展示和研究之用。

  “行使优先购买权有两个前提,一是藏品持有合法,二是的确具有重大价值”,董保华表示,类似海外流失的圆明园文物一类的情况,因为本身是被非法掠夺,国家不会采用购买形式而是坚决要求归还。

  此外,国家文物局在八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还介绍了第四个“文化遗产日”活动安排情况。今年首次启动文化遗产日活动主场城市申办机制,杭州市成为首届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六月十三日前后将举办大型展览、论坛等相关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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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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