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公交惨剧引发了一系列深思,其中对“事故责任”的拷问是目前舆论的主题。无论是现场的三把逃生锤,还是空调车的封闭窗户,都是话题。而沈阳公交的一纸“取消空调车”的禁令更是引起了坊间“懒政”的讥笑。
可是应该能想到的是,如果公交车上还超载,你再完善的措施也无法发挥救生的作用。篮球评论员有一句话:哪怕你能跳两米高,紧贴着一面墙你去跳跳看?就拿这次公交车的事故来讲,即使逃生锤就在手边,窗户一砸就能破,可是100人的摩肩接踵之下,你又能做出什么动作?
虽然这次事发时我不在成都,但去年我曾在成都工作一年,现在每个周末有空都会回去。所以对于成都公交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的。车上那种挤得只能容一只脚沾地的“非典型性超载”,几乎是几条主要干线每个上下班高峰期时的常态——有时甚至因超重而爆胎。所以可以想象,到天回镇的9路车上,可能和到华阳的郊县车一样,在那种比篮球战术上的“包夹”更为具象的正宗的“人贴人”情况下,估计就算拿着救生锤,连挥动胳膊砸玻璃的空间都没有——这么说似乎稍显夸张,但有时候这就是现实。
假如这次真是人为纵火,那么这样的环境无疑是犯罪嫌疑人最理想的作案环境。因为人挨人,挤得你头都低不下去时,假如这时车内混进一两个携带危险可燃物品的人,那么他做些小动作,可能别人都无法及时发现并制止。曾经有人拿中国的公交超载恶搞,说哪怕有恐怖分子来破坏,没经验休想挤上公交车。但是若我们顺着这一思路,进一步延展下去会发现一个令人心惊的事实,假如他挤上了车呢?
昆明公交爆炸案发生后,也有幸存者称在公交车上发现一个不明的黑色塑料袋,就如同此次目击者所称的一瓶不明液体。假如说我们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警惕性,要从注意这类不明物体开始,那么我们是否有足够的自由活动空间,可以扭头或低头发现那可疑的不明物体呢?!(重庆 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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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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