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成都市交委主任胡庆汉在“6·5”重大事故第4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公安部门在事故现场发现了3只安全锤,并展示了由公安部门提供的3张照片。 中新社发 杨杰 摄
中新网成都6月7日电 四川省人民政府“6·5”公交车燃烧重大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副组长、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7日晚向新闻界通报了技术组相关工作的详细情况。
6月5日上午8时02分11秒,成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在川陕路三环立交桥进城方向下桥处有一辆公共汽车燃烧,有群众被困的警情后,立即调集500余名警力火速赶赴现场处置。省、市公安机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相关部门开展现场灭火、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现场走访、勘验现场等工作。9时43分,现场处置完毕,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恢复正常。
按照四川省“6·5”公交车燃烧重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的部署,在国家相关部委专家的指导下,调查人员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开展调查走访、勘验鉴定等工作。
省、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分别对燃烧公交车乘客、司机、发生事故现场目击者、参加救援者以及9路公交车沿线群众、公交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走访,累计2000余人次。与乘车受伤人员除重症监护伤员外的人员逐一见面,重点了解当时该车上发生燃烧前后的情况,多人反映有汽油味。同时,对车内人员初步进行了定位。调取查看了现场周围和燃烧公交车始发站到事发地“天网”探头的监控资料、燃烧公交车辆与安全有关的相关情况进行研判。
现场勘查方面,在公安部消防、交通、刑侦等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事故现场及车辆进行了多次反复勘验。在燃烧公交车周围未发现爆炸抛出物,车辆底盘等部位基本完好,车辆未发现有爆炸痕迹;出事车辆拖离现场后,地面无炸点、炸坑。对车内燃烧残留物进行了检查,未发现雷管、电池等爆炸装置碎片。
勘验发现车身两侧立面上部窗户破损,车顶过火完全变形,车辆四周的窗户支撑钢构上部扭曲变形,外覆盖玻璃钢结构过火灰化,发动机仓内部基本未过火,车辆轮胎、空调压缩机皮带、部分冷却橡胶水管等部件受热熔融;车厢内部严重过火,车体中后部较其它部位燃烧严重;车体四周地面上和车内发现大量残留物。技术组对现场能够搜集到的全部残物进行了收集固定。
法医检验方面,经对燃烧公交车上25具尸体检验表明,尸体不同程度炭化。经解剖,咽喉气管内均发现黏膜充血及烟灰、炭末等生活反应,胸腹腔内脏器官均未见其他损伤。
为迅速查明死者身份,公安机关24小时内完成了25名死者DNA检验,先后采集了27个家庭寻亲人员的血液样本。经DNA检验比对,目前已确认20名遇难者身份,其中金牛区10人,成华区1人,新都区1人,隆昌县1人,泸州市1人,剑阁县2人,南部县2人,乐至县1人,辽宁海城1人。其中,女性13人,男性7人,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安机关继续坚持24小时接待寻亲人员。
在理化检验方面,对现场、车内燃烧残留物以及伤者、遇难人员身上提取检材,分多批次进行了理化检验。在已完成的检验中,在车厢内残留物中多处检出汽油成分,其它大部分均为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乙烯等材料。同时,进行了试纸擦拭、炸药探测器分析,均未发现有机炸药成分。
综上所述,有人携带易燃物品上车,不排除过失或故意引发燃烧,但可以排除爆炸引发燃烧。因救人灭火影响和调查取证工作量等因素,查证引发燃烧的具体原因尚需一个过程,公安机关等部门正在全力开展工作。
何建生副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呼吁,知情人员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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