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2009年3月14日,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甘肃输油分公司所属的新疆乌鲁木齐通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的输油管道,在皋兰县中心乡境内被人打孔装阀后盗走成品柴油8吨多。案件上报后,不仅被甘肃省公安厅列为头号督办大案,也被公安部列为"2009年第一批挂牌督办重大涉油案件",并由皋兰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
经过46天的缜密侦查,皋兰县公安局成功破获该案,成为公安部督办的"18起重大涉油大案"中唯一破获的一起,同时还顺线破获了另一起盗油案件。皋兰警方侦查得知,这是一起以山东籍人员为主,由家庭式成员组成的一个有组织、有密谋,并且有严密盗窃、销售分工的窃油大盗团伙。
国际输油管线遇"黑手"
2009年3月14日凌晨,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甘肃输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分公司)位于西固区的程控室里,工作人员和往常一样正在仔细地观察着电脑显示屏上的每一个数据变化。突然,正在进行输油作业的成品油输油管道监测数据出现异常,输油"压差"在几分钟内急剧下降,十几分钟后,又恢复了正常。细心的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一从未出现过的异常情况逐级进行了报告,管道分公司负责人初步分析,成品油输油管道油品可能被他人盗取,"出事" 地点大约在管道经过的皋兰县中心乡境内。
2006年正式投入使用的乌鲁木齐至兰州输油管线,是一条从哈萨克斯坦经乌鲁木齐、河西走廊、皋兰县,最终到达兰州西固的重要国际输油管道,其所承担的使命和任务都容不得半点马虎。鉴于案情十分重大,管道分公司于当天向皋兰县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皋兰县公安局当即成立了由刑警大队牵头,管道分公司配合的14人联合专案组,在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走访的同时,将案情紧急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3月16日,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案件很快上报到了公安部。由于2009年年初至4月份,在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山东、山西、宁夏、甘肃等省、市、自治区境内已经发生类似案件18起,4月8日,公安部将这18起案件一并列为"2009年第一批挂牌督办重大涉油案件"。
以车找人抓获销赃人
接到报案的当天,专案组民警根据管道分公司提供的资料,在皋兰县中心乡头沟村四社境内一个叫白石头的荒野处发现了"油迹"。挖开土层,被深埋在地表之下、安装在成品油输油管道上的由两个球阀构成的自制盗油管道赫然出现在办案人员面前。
"如此大量地盗窃成品油,足以表明作案者具有娴熟的技术。"刑警大队大队长张永祥、教导员刘学亮等现场分析。
办案人员开始对出事地点附近的所有道路路口摄像探头资料进行调取。经过10天的艰苦工作,在3月14日凌晨2时24分的影像资料中,经过沙井驿仁寿山门口附近的一辆喷有"水车" 字样的大型罐车和一辆白色小轿车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经过进一步跟踪分析,这两辆车在行至西沙桥附近时不仅换了驾驶人,而且行驶到彭家坪附近时突然"失踪"了。
办案人员分析,可疑车辆的突然失踪,可能与"就近销赃"有关。经过大量走访,3月2 4日,在彭家坪附近一个名叫"兰州金城润滑油脂厂"的院内,民警发现了一罐成品油,总重8.1吨,抽样化验后,和管道分公司被盗油品相吻合。经过询问该厂负责人得知,这些成品油是一个名叫刘继民的人以每吨3300元的价格卖给他的。同时,该厂负责人还告诉警方: "大约在十几天前,刘继民通过朋友找到厂里,说有200吨左右‘顶账‘的成品油需要出售。"
"显然,刘继民就是被盗油品的销赃人。"办案人员当机立断,当天就在西站将刘继民抓获。
经查,现年52岁的刘继民系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刘家村人,因随其亲戚做生意长期生活在兰州市,被捕前一直在其妹夫经营的"上海宫"做大堂负责人。
被盗油品被追回,销赃人被抓获,但案件的全面侦破工作才刚刚开始。
顺藤摸瓜破获另一盗油案
面对警方的审讯,刘继民起初并不交代自己的罪行,办案人员只能通过刘继民的通话记录继续深挖潜伏在案件背后的主谋。很快,一个频繁与刘继民通话,名叫王洪林的人被警方纳入视线。
经查,王洪林,现年30岁,系山东省利津县渤海农场人,是刘继民的亲戚,盗油案件发生前十几天来到兰州。警方经过大量筛选王洪林的通话记录,发现永登县中川镇华家井三社农民朱少权与王洪林通话频繁。4月10日,朱少权被带到了皋兰县公安局,当天朱少权就向警方交代,王洪林等人通过别人介绍,以给好处为由,3月20日,在自家耕地下的乌鲁木齐通往兰州西固区的输油管道上打孔装阀盗取成品油,之后在秦川一带分散销赃。
警方经过进一步侦查,刘继民的弟弟刘继军夫妇在景泰县长期经营水产生意,与同在景泰做生意的朱少权的哥哥是邻居。在朱的哥哥生病期间,刘继军前去探望时,向其打听哪里有地下输油管道,朱的哥哥告诉刘继军在永登他弟弟家的耕地里曾埋过输油管道。于是,刘继军、王洪林等人找到朱少权,一顿请吃后,以给好处费为由,在埋在朱少权家耕地下的输油管道打孔装阀,并于3月20日从这里盗取成品油5.1吨,由刘继军负责在秦川一带销赃。
又一起盗油大案告破,专案组民警开始组织抓捕涉案嫌疑人。
大案告破主犯畏罪潜逃
警方发现,从刘继民被抓后,盗油团伙只留刘继军继续销赃,其余嫌疑人王洪林等闻风而逃。专案组民警急赴山东实施抓捕。4月17日,仍在秦川一带销赃的刘继军被抓获。当天晚上,远在山东的民警将王洪林在利津县抓获。5月6日,另一犯罪嫌疑人、山东省利津县北宋镇翟家村无业人员刘全海被山东东营警方抓获。
据刘继民、刘继军、王洪林、刘全海等人交代,早在案发前,该案件主犯张洪海,找到自己的老乡张营营、王洪林、刘全海等人,在山东老家经过密谋,准备在甘肃境内盗取国家输油管线的成品油。密谋后,4人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从山东来到兰州,先由王洪林找到在兰州的亲戚刘继民、刘继军兄弟俩联系好销赃地点后,几人在皋兰县头沟村附近进行了踩点,之后由张洪海在兰州旧车市场购买一辆油罐车,经过伪装后,于3月14日凌晨实施作案。刘继民负责销赃后,自己分得赃款500元,驾车司机分得200元,王洪林、刘全海、张营营分别分得4000元,其余赃款全部归张洪海。
专案组民警进一步侦查后得知,"3·14"盗油案之后,张洪海将油罐车变卖,购买了2 辆厢式三轮车和大型油桶,在永登县境内实施了"3·20"案件。3月24日,刘继民被抓后,张洪海带领王洪林、刘全海、张营营逃回山东。随后,王洪林、刘全海相继被抓获,但张洪海、张营营仍在潜逃,目前被公安部列为涉油大案要犯,在全国上网追逃。
据王洪林、刘全海交代,张洪海从事盗窃成品油犯罪已经有七八年的时间,已经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娴熟的"技术"。警方据此分析,张洪海肯定还有其他涉油的重大作案嫌疑。 6月1日,皋兰县公安局满乐祥副局长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这是一个由山东籍老乡构成的具有家族式特点的作案团伙,从"3·14"涉油大案发生,到案件成功告破,专案组民警历时4 6天,行程5000多公里,不仅成功侦破了案件,还侦破了由同一团伙所为的另一起涉油大案 ---"3·20"案件,而"3·14"案也是公安部督办的2009年第一批涉油的18起大案中,唯一破获的一起。目前,"3·14"案件及"3·20"案件中的被盗成品油已全部被追回。 (记者 宋维国)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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