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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棋行险着或将是最后赢家

 

CCTV.com  2009年06月04日 12:3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专题:陈水扁深陷弊案被裁定羁押

  中新网6月4日电 澳门《新华澳报》4日刊出富权的文章说,对于弊案,现在连女儿也被列为被告,从而形成“全家覆没”,这对陈水扁打击不可谓不大。或许这将更坚定他要向法庭搞对抗的决心。可预料在正式审理后,陈水扁应对主调就将是将“不认罪,不答辩,不传证,不诘问,也无须与吴淑珍对质”展伸到整个扁案去。表面看这种对抗是不利于争取轻判,但为何扁要棋行险着?扁的策略主轴是要把这宗单纯刑事案扭变性质为政治案件,以争取岛内及外国“同情支持”,对马英九形成强大“特赦”压力。而马英九为争取连任,会被陈水扁牵着鼻子走。就此而言,陈水扁或将是扁案司法攻防战最后的赢家。

  文章摘录如下:

  陈水扁的贪腐案,无论是从案情实体还是从办案程序的角度看,其罪名成立已是铁钉钉铁板,实打实的事。但是,作为律师出身的陈水扁,仍是希望能够翻盘,因而与检调方及法庭进行激烈的司法攻防战。而检调方也不是省油的灯,毫不手软,予以坚决还击。为此,近日就出现了一些令人们意想不到的新状况,令人看得眼花瞭乱。

  其中,陈水扁对台北法院审理特侦组追加起诉他收受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款的图利及收贿案,当庭声称因为他并没有犯罪,故而“不认罪,不答辩,不传证,不诘问”,还对向法庭要求传唤吴淑珍与他对质的公设辩护人表示,该问的都问完了,希望不要传吴淑珍。

  陈水扁在相对于收受企业界给款的收贿案还要严重得多的其它案情,尤其是作为国际罪行的洗钱案,都直接或间接地承认了,甚至还举行记者会自认“做了法律不允许的事”,却对在台湾“刑法”来说量刑并不重的收受企业给款案,却是摆出一副“视死如归,坚贞不屈”的样子,坚决予以否认并拒绝行使自己法定应有的诉讼程序权利。这除了是他自感案情(仅就该给款案而言)确有冤屈,还是反正自己都已是“死猪”了,因而就摆出一副“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在审理和侦办扁案过程中一直较为顺风顺水的特侦组和法院,对陈水扁的这一“四不一没有”招式,显然是始料不及的,或会顿生遭受“突然袭击”之感。因此,特侦组昨日将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儿子陈致中、女婿赵建铭以疑涉伪证罪 ,移送台北法院检察署侦办之举,尽管人们都明白这是特侦组早就整理准备好的案子,但因其时间点正好是在陈水扁作出“四不一没有”强硬姿罢之后,因而都认为这个“起诉时间”的选择,含有报复及警告陈水扁之意。

  实际上,伪证罪并非是对社会公共安全有严重威胁的罪行,而且也并非是要对被告实施出境限制甚至是实行羁押,延它几天也不会影响对案件的审理,但却是在陈水扁拒绝认罪才移办,其要利用该案的附加价值的意图,也就十分明显。

  实际上,陈幸妤在此之前是陈水扁一家的成年人中唯一未被起诉的人。现在起诉她,也就创下了陈水扁全家都成被告的纪录。再加上陈幸妤刚满十岁,陈水扁就为“蓬莱岛案”被判入狱,全靠因车祸受伤的吴淑珍照顾,且在学校受尽同学奚落,陈水扁一向对她怀有歉疚感,因而十分溺爱她,其惜爱程度更甚于其儿子陈致中,这在“重男轻女”观念十分严重的台湾地区来说,是较为罕见的。

  因此,特侦组将陈幸妤也列为被告,尽管该案并不属于陈水扁系列贪腐案的案情部分内容,而是在扁案侦审过程中衍生的程序案情,但对陈水扁的刺激却是颇大的。因此,要说特侦组没有利用此来报复陈水扁,还真的令人不敢相信。

  特侦组起诉陈幸妤,相信连一般民众也会感到愕然。这是因为,尽管陈幸妤个性刁蛮,经常在媒体镜头面前发飙,但一来她少时曾遭遇父亲坐牢的家庭变故,自小便塑成心理阴影,二来并未直接卷入陈水扁的贪腐案,也并没有仗着自己是“公主”而操弄特权,为了持家养儿,全靠自己打工,还一身兼多职,而且其穿着也较为朴素,与其弟陈致中不事生产却开名跑车、穿名牌衣服不同,因而反倒获得包括泛蓝群众在内的民众的同情。

  除了是一些名嘴曾质疑她经常以各种借口往美国跑,是否与因扁案遭到通缉的黄芳彦密谋处理陈水扁在海外的资金之外,民众对陈幸妤的态度还是较为宽容的。现在连陈幸妤也被列为被告,从而形成陈水扁“全家覆没”,这对陈水扁的打击不可谓不大。

  这正是陈水扁始料不及之处。但是,已经自顾不暇的陈水扁,也就顾不了救女儿,现在最关键的还是要自救。或许,这将更坚定他要向法庭搞对抗的决心。因此可以预料,在本月法庭正式审理扁案后,陈水扁的应对主调,就将是将“四不一没有”即“不认罪,不答辩,不传证,不诘问 ,也无须与吴淑珍对质”,展伸到整个扁案去。

  表面上看,这种对抗态度是不利于自己争取轻判的,但为何陈水扁却要棋行险着呢?看来,陈水扁的策略主轴是要把这宗单纯的刑事案,扭变性质为政治案件,以争取岛内及外国的同情支持,并逼迫马英九以“特赦”方式处理。

  实际上,若以刑事案的标准,既然已有这么多的证据,陈水扁的被判罪名成立,已是可以确定的了,相信连陈水扁自己也心中有数。因此,只有将此案改变性质为政治案,才有翻盘机会,至少是获得“特赦”的机会。

  其实,这个策略早已在实施之中。扁案初揭发时,连民进党内也有许多批评言论。但后来陈水扁本人和“独派”团体、扁系子弟紧紧抓住了检调方和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的一些瑕疵,及一再延押前“总统”的疑似“违宪”行为,而将案情性质引导到“人权迫害”及“司法迫害”方面去。这不但是使到“独派团体”的“挺扁”具有了“正当性”,而且也使民进党中央始终下不了与陈水扁做出切割的决心,相反还从“人权”及“司法公正”角度,变相“挺扁”。这从曾拒绝探扁的蔡英文,最后不得不前往看守所探视陈水扁,并在“五·一七游行”中同意加上批判“司法人权迫害”的情况看,陈水扁的策略是初步成功了。

  在扁案正式开审后,陈水扁如若继续坚持“四不一没有”,就是要把自己打扮成“政治犯”。这将除了是激发“独派”团体和“扁迷”对法院进行抗争之外,可能也将会引发岛内和外国的“人权团体”强烈反弹,对马英九形成强大的“特赦”压力。而马英九为了争取二零一二年连任,必定会被陈水扁牵着鼻子走,宣布“特赦”陈水扁。因就此而言,陈水扁或将是扁案司法攻防战最后的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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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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