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60分):台湾立法机构近日开会协商,敲定将大陆配偶取得在台身份证的年限,从8年缩短到6年,而过去赴台居留没有工作权部分,也修正为一入台就有工作权。
据报道,过去大陆配偶在台居留权受到相当大的限制,包括在居留期内不能工作,取得身份证要等8年,在取得身份证时还得出具财力证明,继承权方面面临最多只能继承200万元新台币的上限。台湾立法机构近日开会讨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经多次协商,终于敲定缩短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从8年缩短到6年,并且取消财力证明。此外,规定大陆配偶赴台居留即有工作权,在继承权方面从上限200万元新台币提高到无上限,并将大陆配偶直系亲生子女赴台依亲居留的年龄放寛到18岁。
报道称,尽管此次协商结论民进党团还未签字,但由于法案已达表决期限,加上马英九十分关切,在国民党团相当重视的情况下,预料本会期通过的可能性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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