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平江县建设局副局长李丰国,驾驶套牌车追尾一辆摩托车,导致摩托车上两人死亡。案发后,李丰国离开现场近8小时后到交警大队投案。昨日,平江县交警大队认定,李丰国对事故负主责,但并未逃逸。
副局长事发后8小时自首
26日,在签订了刑事调解书后,平江县交警大队做出了事故认定书。
根据认定书描述,本月21日凌晨1时许,李丰国驾驶一辆套牌的现代车,追尾周建怀驾驶的摩托车,车上载有一人。追尾致2人死亡。
平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麒麟介绍,凌晨2时左右他赶到现场,肇事司机李丰国并不在现场。
据事故股股长苏建龙介绍,当日9时许,李丰国到交警大队投案,但已无法进行酒精测试,无法判定其当时是否酒后驾车。
虽然李丰国案发后不在事故现场,徐麒麟认为,案发后李丰国找朋友到现场处理,不存在逃避打击的情况,故不是逃逸。
死者家属称被迫刑事调解
26日,有死者家属表示,警方在案发后要求家属不追求李丰国刑事责任,并称只有同意刑事调解才会下达责任认定书。
根据责任认定书,李丰国承担主责。而死者周建怀违反轻便摩托车不许载人的规定,且驾车时未戴安全帽,承担次责。
死者家属称,发生事故后,交警主导私了,在未出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要求死者家属签字,关于刑事调解书,要求家属不追究司机刑责,还请求宽大处理。调解书均是交警事先写好的。
处理此案的交警苏建龙称,李丰国赔偿金额高达65万,根据湖南省的有关规定,可刑事调解。徐麒麟称,刑事调解是家属主动提出的,交警草拟调解书是因为死者家属不知怎么写。
为逃违章使用套牌
据了解,李丰国驾驶的北京现代车案发时挂牌湘A67276。交警部门事后调查发现,该车属于套牌,原车牌为湘F52822。
26日11时许,家属同意签署刑事调解书后,李丰国分别赔偿给两位死者的家属35万元和30万元现金。
昨日,徐麒麟称平江县纪委部门尚未介入此案。(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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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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