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再来关注楼市当中的新动向。北京日报:“小产权”房、“乡产权”房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后,又有一批乡产权房以“使用权”房的名目重出江湖。
所谓“使用权”房是指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在京郊的某一楼盘就是这样性质的一个楼盘。开盘时,售楼人员称:此楼盘没有产权,但是有50年的使用权。需全款付款,不能按揭。”为了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开发商承诺会给买房人出具房屋使用权证,如果将来遇到土地拆迁情况,拆迁收益归买房人。
“使用权”房如何而来?这样的“使用权”房“押”的是将来集体土地合法转让的“宝”。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采用出让、转让等多种方式有偿使用和流转的规定。然而目前政策未明朗的情况下,“全款购买这样的使用权房风险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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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