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记者徐松)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19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始终以负责任的态度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他透露,中国正在着手制定一个长期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
“我们正在制定‘十二五’乃至更长期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履行国际公约的执行力,全面开展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解振华说。
据他介绍,国家方案的目的是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发展经济双赢,具体内容是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能减排、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清洁煤技术、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碳汇,在一些地区开展试点,为向低碳型经济转型探索经验。
此外,中国还将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规范和标准,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提高低碳发展的能力;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和战略研究、能力建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措施的实施和保障能力。
2007年,中国政府发布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为第一个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为了确保国家方案的顺利实现,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减缓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在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能源、提高能效、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果。
2006年至2008年期间,单位GDP能耗分别比上年下降1.79%、4.04%、4.59%。尽管存在诸多困难,但经过努力将有望实现到2010年比2005年能耗减少20%的目标。
据介绍,自确立指标三年来,中国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全国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不断降低。统计显示,全国单位GDP能耗2006年下降1.79%,实现2003年以来首次下降。2007年下降4.04%,2008年下降4.59%。“十一五”前三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0.1%,累计节能3亿吨左右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7.5亿吨,完成了“十一五”目标一半的任务。
此外,全国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不断降低。2007年分别下降4.66%和3.14%,首次实现“双下降”;2008年分别下降5.95%和4.42%。“十一五”前三年全国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分别下降8.95%和6.61%,任务完成情况赶上时间进度。
解振华强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步伐不会因全球金融危机而放缓。他透露,中国在新增加的4万亿元刺激经济投资计划中,共有580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生态工程、调整结构、技术改造等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项目。
解振华指出,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按照联合国的贫困标准中国仍有1.5亿贫困人口。中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
“我们希望国际社会对中国国情和能力有客观了解,对中国的期待合情合理。中国将在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增长,绝不重复发达国家高污染、高排放的传统发展方式。”解振华说。
展望20日在捷克举行的第十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解振华表示,中欧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大有可为。
“中欧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合作潜力巨大,中方高度重视中欧在这方面的合作,愿与欧盟加强协调与配合,以深化双方气候变化各个领域的政策对话与具体的项目合作。”解振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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