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8日安监总局统计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一)针对上周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造成的重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要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执法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防非法生产、建设、运营造成重特大事故。
(二)针对上周煤矿连续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建议下发通报,吸取云南昭通“5.15”瓦斯爆炸和山西同煤集团麻家梁基建矿井“5.16”炮烟中毒事故教训,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加强基建矿井安全监管监察,严格基建矿井开工管理,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
(三)针对近期建筑施工重大、较大事故多发的情况,建议联系有关部门下发通报,要认真吸取湖南株洲“5.17”高架桥坍塌事故教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的势头。
(四)针对上周化工企业发生泄漏事故的情况,要加大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吸取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泄漏事故教训,督促化工企业认真开展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化工企业发生事故。
(五)针对上周发生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要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督促企业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严格落实应急防范措施,科学组织事故抢救。同时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增加安全意识和救援技能,防止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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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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