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案追踪
昨天,杭州市公安局就“5·7”交通肇事案召开发布会,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胡斌在事故中负全责。杭州市公安局已于昨天对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局长郑贤胜就之前的“70码”(即70公里/小时)说法向公众道歉。
肇事者超速负全责
昨天,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郑贤胜通报了“5·7”交通肇事案的侦办情况。他说,7日20时08分左右,肇事者胡斌(男,20岁,杭州师大体育系学生)与孔伟伟、袁小波分别驾车到西城广场看电影。
途经文二西路南都德加西区路段时,胡斌驾驶的车辆撞上由南向北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谭卓(男,25岁,户籍地杭州,杭州依赛通讯公司员工),造成谭卓死亡。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获取的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视频资料和鉴定结论(肇事车时速在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交警部门认定,在本起交通肇事案中,胡斌有严重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发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且在驶经人行横道时未对行人采取停车或减速让行的措施。胡斌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并已涉嫌交通肇事罪,谭卓无责任。
5月8日,杭州市公安局对胡斌执行刑拘。15日,公安机关以胡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70码说法不够严谨
通报情况后,郑贤胜就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关于杭州警方最初公布的70码问题,郑贤胜说:“在事故调查的初始阶段,交警部门通报事故情况时,引述肇事者和同伴关于70码的说法,是不严谨、不妥当的。对由此造成的误解,我们表示歉意。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行驶的实际车速应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
据了解,胡斌及其父母对鉴定结果无异议,谭卓父母目前尚未表态。
郑贤胜说,公安机关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办理。至今,没有发现有办人情案、办关系案或其他徇私枉法的情况,也没有收到这方面的举报。
罪名有待法院判决
关于对胡斌不按“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逮捕的问题,郑贤胜说,“案件的性质和提请逮捕用涉嫌交通肇事罪,主要是根据我们现阶段所获取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检察机关批捕后,通过深入侦查,在获取更多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我们还要移送起诉,检察机关还要向法院提起公诉。胡斌的行为构成何种罪名,将由法院依法判决确定。”
一起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郑贤胜承认,在案件发生后的最初时段,交警部门在表述案件时,引用肇事者及其同伴对于车速的说法,引起不少误会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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