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事故现场(2008年4月28日摄)。 新华社记者范长国摄
新华网济南5月7日电(记者王志、刘宝森)造成72人死亡的“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6名相关责任人,7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受审。
7日,在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七楼第一审判法庭,公诉机关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对“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的6名相关责任人提起公诉,案由为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6名被告分别为李振江、崔和光、张法胜、蒲晓军、郑日成、郭吉光。
据了解,6名被告中郭吉光为原济南铁路局主管运输的副局长,其他5名被告分别为2名调度员、1名车站值班员、1名车站助理值班员和1名火车司机。
依照法定程序,此案为公开审理,共发放了50个旁听证。
2008年4月28日,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脱轨倾覆相撞特别重大交通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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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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