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今年春季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这十大案例是:
无棣县杨文武无照销售不合格复混肥案。当事人杨文武未办理营业执照即从事经营活动,并于2月18日从河北吴桥县购进德州望旺家复混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混肥料840袋,进价 80元/袋,售价90元/袋,货值75600元。经依法检验,该复混肥料为不合格产品。无棣县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元,罚款 39920元。
莱阳市龙旺庄玉洋生资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当事人莱阳市龙旺庄玉洋生资门市部于2008年12月从莱阳市龙旺庄购进标注为济南市历城区临港多元素肥料厂生产的硫酸钾型复合肥6吨,进价 3800元/吨,销价 4000元/吨,销货值24000元,获利1200元。 经依法检验,该批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莱阳市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罚款 28800元。
即墨市徐守法无照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当事人徐守法未依法取得《 营业执照》 即从事经营活动,于 2008年10月从即墨市华山镇宋修福处以3000元/吨的价格购进标注为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2吨;从即墨市华山镇林世勇处以3400元/吨的价格购进标注为美国嘉布尔斯特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 1.5吨,分别以3200元/吨、3600元/吨的价格对外销售,分别售出 1.1吨、 0.6吨,共获利340元。 经依法检验,上述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即墨市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剩余 1.8吨不合格复合肥,没收违法所得340元,罚款 22480元。
枣庄市薛城区李力无照无证销售假种子案。当事人李力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8年11月开始从事种子经营活动,至被查获时,共销售散大豆种500斤和散玉米种48200斤,获利9600元。 枣庄市工商局薛城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没收假种子1750公斤,没收违法所得9600元,罚款 20400元。
滨州市惠民县农资开发中心经营虚假标识农药案。当事人惠民县农资开发中心经销的济南德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立刻灵”农药、山东省淄博市化工研究所长山实验厂生产的“蝽蟓狂击”农药、山东省德州市天帮农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远瞩”农药,超出各自在农业部登记核准的农药使用范围,在商品标签上对农药的使用性能、用途作了引人误解的虚假标识。当事人共计购进上述农药230箱,货值15000元,截至3月9日被查获时,已售出152箱。惠民县工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20000元。
即墨市李爱玲销售不合格复合肥案。当事人李爱玲于2008年8月以2800元/吨的价格购进临沂康沃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5吨,以3200元/吨的价格销售2吨,剩余3吨退回厂家,获利800元。 经依法检验,上述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即墨市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 22400元。
青州市潍坊嘉思特化肥有限公司虚假标识复合肥案。今年2月,青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潍坊嘉思特化肥有限公司在本公司住所地生产标注“ 博康尼(国际)农化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青岛港保税区”等虚假内容的复合肥8吨,货值9600元。 当事人未及销售被依法查获。 青州市工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20000元。
德州市武城县武城镇孙庄华丰农资批发部销售假棉种案。当事人武城镇孙庄华丰农资批发部于2月16日从自称山东德盛种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手中买入“德盛”冀棉 1286(冀棉 958)棉种 50箱,每箱进价 225元,货值共计11250元。 经山东德盛种业有限公司鉴定,该棉种为假冒产品。武城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该棉种进行了封存,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 15000元。
临沂市郯城县张学立销售不合格化肥案。当事人张学立于1月份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3650元/吨的价格购进了2吨“磷铵钾”复合肥和3吨“三铵”复合肥,以3850元/吨的价格售出。经依法检验,该批化肥为不合格产品。郯城县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 9000元。
泰安市东平县郑晓敏销售不合格农药案。当事人郑晓敏于1月份从深圳益田尔农化有限公司购进50%氰戊 .辛硫磷乳油 50箱,销货值4500元。 经依法检验,该农药为不合格产品。东平县工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罚款 9000元。 (记者 李梦 本报通讯员 刘倩)
责编:刘立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