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5月5日电(记者 王传真)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近日首次公布的局级干部评议结果显示,在深圳市首批接受审计评议的22名局级干部中,有3名局级干部评议结果为不合格,其中两名已经被免职。
据介绍,在22名被审计的局级干部中,16人为合格,3人为基本合格,另外3人为不合格。依据《深圳市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暂行办法》,深圳市委组织部作出了如下处理:对3名基本合格的干部,在2年之内将不能得到提拔或重用;3名不合格的干部,2名免去原有职位,另1名已经退休的局级干部将受到相应处罚。
据了解,中共深圳市委于2006年提出了在干部队伍中实行“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同时出台了《深圳市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将干部审计结果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把评价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直接结合,不合格的建议给予免职,并设置了28项具体评价标准等。
深圳市还成立了常设性评议机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议联席会议,成员由市纪委、监察、审计、财政、国资和组织部等单位的局级干部和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评委依据审计报告以投票方式分别对评议对象进行合格评级。
责编: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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