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国家统计局已经在着手进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包括研究如何开展私营单位、个体户的工资统计。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据介绍,国家统计局已经在着手对私营单位的工资统计进行论证和试点。私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新增、倒闭、转产等变化频繁,有些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薄弱,会计制度不健全,这些都给建立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制度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私营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目前还难以做到按季度调查,只能按年度进行。除已开展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试点外,国家统计局也正在研究如何开展个体户工资统计。 (来源:广州日报)
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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