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五月四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四日审查通过英商汇丰亚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汇入相当新台币一百亿元(约三亿多美元)等值外币,在台投资设立汇丰(台湾)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据中央社报道,外商银行藉由并购或透过金融重建基金(RTC)承受台湾本地银行,最晚需在三年内设立子行;若资产规模达新台币四千五百亿元时,需提前申设。
汇丰银行去年三月承接中华商银后,在台分行合计规模已逾四千五百亿元,依规定需在一年内汇入一百亿元成立子行。
报道称,这是继美国花旗、英国渣打之后,第三家因资产规模达到最低门坎,需在台设置子行的外商银行。
当日,台湾“投审会”委员会议还审议及核备侨外投资、对外投资及对中国大陆投资案六件;其中,对中国大陆投资三件,金额为五千四百八十九万美元。(完)
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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