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综述
新华网北京5月4日电
新华社记者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2008年10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及时对本地本部门查办案件工作进行部署,在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及时听取了纪委(纪检组)关于传达办案工作会议精神的专门汇报。各省(区、市)纪委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河南、广东、重庆、辽宁等地召开全省(市)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部署。甘肃等省举办全省查办案件工作培训班,把传达学习全国办案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170名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和办案骨干参加了培训。
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学习贯彻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许多地方以书面形式将会议内容下发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将领导讲话转发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并就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中央纪委驻国家发改委等15个部委纪检组通过向本系统转发文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
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北京、吉林、江西等地紧密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办案工作重点,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上海、陕西、青海等地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及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作为查处重点。山东、云南等地把房地产和工程建设、国有企业、金融、农村集体资产、中介组织、高校系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重点进行查处。据有关部门掌握的情况,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立案、结案、处分违纪人员等方面的数量同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北京、上海等地纪委分管办案工作的副书记、常委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地方及部门对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和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领导同志带队深入广东、广西,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进行调研。
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山东、福建、云南等地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基层办案工作力量,保障基层办案工作经费,加强办案装备建设。湖北决定每年下拨195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基层办案工作。上海认真总结推广华东六省一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共享平台等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案件预防工作的技术水平。
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各地各部门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同时,按照全国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对重要案件线索的管理。完善线索集体排查制度,规范排查程序,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制约和监督,增强了线索的保密性、安全性,防止了线索流失,为查办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
规范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系统内及机关内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发挥了协同联动、内外结合的整体优势,形成了办案工作合力。河南、黑龙江、湖南、海南等地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相互协作配合的办法,规范了组织协调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工作程序。
加强对办案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各地围绕办案程序这个重点开展监督工作,督促案件承办单位从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环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认真执行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新疆、黑龙江、天津、云南定期对涉案物品进行清理、拍卖。辽宁、吉林、四川、山西、河南、安徽、广东等地开展案件回访工作,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制度、遵守办案纪律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促进依纪依法办案。
加大督促办理工作力度。加大对上级机关要结果件、本级机关重要案件、向下级机关要结果件的督办力度,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加强审核把关,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天津制定了案件线索督办工作办法,对督办主体、职责、标准、时限、措施等进行了规范。四川加强对抗震救灾有关案件的督办,促进了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各地在督促有关单位查清问题的同时,注意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积极发挥督办工作的治本作用。
深化案件统计和案件分析工作。认真做好案件资料和统计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加强办案工作动态分析。加强案件剖析,深入研究重点领域案发特点、规律,提出开展专项治理、有效预防腐败的对策建议。安徽省纪委撰写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为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提供了重要依据;重庆市纪委通过剖析提出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制度的建议,被市政府采纳。
加强制度建设。天津、河北、青海、新疆等地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文件,从办案流程、办案措施、涉案款物管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依纪依法办案作为办案工作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每一个案件之中,贯穿到每一个案件的各个环节之中。福建、甘肃、广西制定了案件线索管理规定,江苏制定了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建设三年规划,山东制定了案件主办人制度暂行规定,公安部出台了案件督办工作规定。这些制度办法,加强了对办案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了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责编: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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