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五月四日电 (记者 毕永光)澳门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委会三百名委员名单在今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选委会依法正式生效,标志澳门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进入关键阶段。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澳门特区第三届行政长官选委会共三百名,由澳门工商、金融、文化、教育、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各界人士及立法会议员的代表、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等人士组成,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是当然选委。
预计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日程将很快公布,有意参选特首的“重量级人士”本月会宣布参选,澳门市民关心的新特首选举形势将趋于明朗。据了解,行政长官选举场地初定澳门东亚运体育馆,选举日期估计在七月前后。
根据《澳门基本法》,行政长官候选人至少需获得五十名选委的提名,行政长官候任人最终由全部选委一人一票选出,由中央政府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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