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侦破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新华网哈尔滨5月1日电(记者高增双)在4月30日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市公安局通报了成功侦破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情况。
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未经任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以“原始股”“产权股”“期权股”“有奖销售”等投资名目,以月返本金3%-6%的高息为诱饵,涉嫌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截至2009年4月29日,共有319人到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非法吸存数额达人民币8644.17万元。
2008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先后接到英霞实业有限公司部分投资人报警称:这家公司从2003年开始以出售“期权股”,月返利3%的形式非法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他们已投资300余万元。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对英霞实业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并于2008年12月25日依法立案,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调查,英霞实业有限公司为民营企业,成立于1999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焦英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这家公司2003年3月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711.1万元,2004年12月增至人民币8500万元。与其关联的企业国内共有13家,除英霞实业公司外,其他注册公司均无实际业务。另外,英霞实业有限公司境外注册1家公司,为法国中龙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经查也无实际业务。
公安机关现已查明,焦英霞以英霞实业有限公司为依托,自2002年5月至2008年12月期间,推出“期权股”“产权股”“原始股”“入股权”“网络销售”“有奖销售”等10种名目的“投资产品”,通过这家公司所谓的“部门经理”和“推荐人”,以互相介绍的方式,吸引不特定人员到英霞实业公司分设的五处销售地点投资。部门经理和推荐人推荐成功后可获得投资客户投资额0.3%的好处费。这家公司非法吸收的投资款除部分用于投资买地建厂、购置生产设备、办公用品、人员开销、日常支出外,其余用于高息返利。
2009年3月2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对焦英霞依法刑事拘留,4月22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经对查获的这家公司财务会计账目等资料进行司法审计,对7名涉案人员依法刑事拘留,其中1人被批准逮捕,对13名在逃人员网上通缉。
目前,公安机关现已查封的资产总估值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全力追缴其他涉案资产。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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