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卫生局通报了第一季度因不良执业行为,扣分达到5分以上的8家医疗机构。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公布的8家医疗机构,是依据《北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在2009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也就是在医疗机构一个积分周期内,积分在5分以上的8家医疗机构。据介绍,这8家医疗机构都存在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执业行为。
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北京市医疗机构积分管理的第二年,明显取得了成效。但还没有开展相应工作的区县有西城区、延庆县。(记者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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