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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近5成人认为公务员做生意因收入水平偏低

 

CCTV.com  2009年04月30日 11:2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30日电 公务员做生意现象由来已久,其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国家为此颁布了一系列法律规定,但屡禁不止。《人民论坛》杂志社调查显示,44.48%受访者认为公务员做生意现象长期存在因“收入水平偏低”。

  当问及“公务员做生意的现象为何长期存在?”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4.48%受访认为干部的收入水平偏低、42.91%认为官员财产申报等制度机制不到位、35.4%认为政府的清查行为不彻底、34.06%认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由此可见,经济收入偏低,出于增加收入的考虑是公务员做生意的内在动力。有受访干部表示,正是这种内在的动力,使得政府的运动式清查行为一定程度上失去效力。

  这项“您如何看待公务员做生意现象”的调查共有6579人参与,此外还有150位党政干部接受了调查采访。调查结果显示,干部群体和普通群众对此现象态度有明显差别,43.13%的干部认为“普通无职无权的公务员可以做生意”,而65.82%的普通群众表示反对。

  大约有1/3的受访干部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就应当懂得经营之道,通过做生意可以更加了解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更加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

  专家表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干部做生意现象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那就是群众对普通公务员为养家糊口而做生意表示出了相当的同情和宽容,但对具有一定职务和权力的领导干部做生意却几乎是一致反对的。

  调查显示,七成以上的受访者表示,公务员做生意现象的隐蔽性在逐渐增强。正如问卷调查结果所显示的,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一般都是以他人名义办理有关经营证照,日常经营活动则由聘请的亲戚或朋友打理,自己只在幕后操纵。还有的领导干部自己既不经商,也不办企业,而是直接将个人资金以入股形式投放到对其有制约管辖权的企业,年底按股分红,坐享红利。

  从调查结果来看,“公务员做生意”虽明显违背当前的有关法律规定,但反对者有之,支持者亦不乏其人,观点分歧很大,甚至形成了激烈的争论。从调查结果来看,一是在支持的对象上,主要为中下层无职无权的干部;二是在支持的理由上,主要为基层公务员收入普遍偏低。

  为什么一个明显违法的行为却有众多的支持者?《人民论坛》评论文章指出,这种支持者的声音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正是导致法律规定“打折扣”的重要因素。如果不从根本上疏解、化解,这个问题就难以杜绝。

  文章指出,“官”和“商”是两条不能相交的平行线,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要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而其中更为重要的是创新公务员的绩效和薪酬管理体制,使公务员的待遇适度。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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