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将曾轰动京城的门头沟袭警案的主犯张心磊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年24岁的张心磊是河南省西华县人。2005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06年10月22日夜晚,张心磊伙同张新亮、吕海红来到北京市门头沟区
斋堂镇,沿公路盗剪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线,造成该地区106户电话通信阻断。
张心磊、张新亮、吕海红作案后于次日零时许,驾车至门头沟区芹峪口检查站时,因害怕犯罪行为被发现,张心磊闯过正在对其设卡盘查的检查站,正在执勤的民警唐成文发现可疑情况后,即驾警车追赶,将张心磊等人截住。
民警唐成文要求张心磊出示行车证件时,为抗拒检查,张心磊持压力钳将警车玻璃打碎,唐成文下车与张心磊展开搏斗,在同车人张新亮的帮助下,唐成文被摔倒在地,随后张心磊持压力钳猛击唐的头部数下,致唐成文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后张心磊、张新亮将唐成文尸体抛至109国道出京49.1公里处的路基下,二人逃匿。
2007年11月1日,一中院以犯故意杀人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张心磊死刑。与张心磊一同作案的张新亮因犯故意杀人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案犯吕海红因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中院判决后,张心磊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终审维持原判。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实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张心磊的死刑,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了对张心磊执行死刑的命令。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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