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杨维汉、周玮)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邮政法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巡视员何永坚介绍,国家以前没有设立过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这是一个新的基金制度。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方面,单靠政府财政补贴是不够的,所以要征收普遍服务基金。
“这是个新事物,对于怎么征收、怎么使用,还有一系列规定要制定。对于如何征收、如何监管,新修订的邮政法规定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最后报国务院批准。”何永坚说。
此外,新修订的邮政法还规定,“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并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督。”
责编:赵德礼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