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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业振兴细则发布 继续提高纺织品出口退税率

 

CCTV.com  2009年04月24日 16:2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中新社发 谢正义 摄

  中新网4月24日电 国务院今日全文公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内容指出,继续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认真落实提高部分轻纺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规划》称,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纺织工业稳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特编制本规划,作为纺织工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09—2011年。

  《规划》在谈及“政策措施及保障条件”时指出,继续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认真落实提高部分轻纺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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