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可能继续上调的消息正在向全国蔓延。根据成品油定价机制中以“国际油价连续20天日均涨跌幅超4%”的调价规律判断,国内成品油零售价调价已近在咫尺。不过面对逆市涨价的巨大压力,涨还是不涨,都成了个问题。
国内成品油定价或以三地国际原油价格为基准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4月19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价格波动与新兴经济体对策”分论坛上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深化油价机制改革,未来油价的限价会根据国际油价调整,更加市场化。
张晓强说,在过去几年当中,初级大宗商品的价格在不断的上升,2008年价格波动的幅度非常大。例如原油价格在去年的第四季度已经暴跌到了每桶45美元,是去年7月最高油价的30%。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对于可持续发展是不利的。
昨日,有外媒报道,中国当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为当国际市场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辛塔(Cinta)3种原油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以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消息人士透露,中国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3种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运费、加工成本和利润等确定成品油销售价格。当原油价格在每桶80美元之下时,成本利润率为5%;而当油价超过130美元时,中国成品油价格将与国际油价脱钩。
国内成品油价格在这3种原油平均价格基础上,还要同时考虑国内外运费、炼油厂加工成本和利润、销售环节的流通费用来确定。
最为市场所关注的利润的确定为:当原油价格为每桶80美元之下时,成本利润率定为5%;原油价格超过每桶80美元之后,每上涨5美元,成本利润率减少1个百分点。当原油价格达到105美元时,成本利润率为零。
不过,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查道炯提出了一个更简洁的方案,“只要统计出我们进口原油的到岸价,然后加上运输费用、利润以及其他环节的费用,这样油价就一目了然了。”
相比之下,目前的定价机制仍无法解决消费者和决策者以及石油巨头之间的隔阂。查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我在北京买的米,凭什么要以四川、贵州、湖南三个地方的平均价来核算呢?”
查还表示,去年成立的国家能源局统计司已经提供了相关的功能,如果以原油到岸价为基础来核定成品油价格,将有效解决多方利益主体的“信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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