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3日)上午,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武昌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省政府机构改革,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和大处室制。这次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据悉,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与省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同步进行。
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这次改革后共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机构17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42个工作部门中,有33个与国务院对口;6个部门管理机构中,有2个与国务院对口。
在“大部制”方面,整体变动的部门和单位有4个。具体是:整合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整合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同时,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整合有关部门职责。将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将省文化厅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省卫生厅管理。
此外,为加强公务员管理,对口设置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将省环境保护局更名为省环境保护厅,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为加大对支援三峡工程和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的协调力度,将省三峡办从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省政府工作部门。
在推行“大处制”方面,要求各部门合并设置综合性处室,加大职能单一、人员较少处室的整合力度,部门内设处室人员编制一般不少于6名,提倡一个内设机构对应国务院主管部门的多个内设机构。
这次改革还将坚决撤销工作任务已完成的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对一般性工作不再成立领导小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程序审批,不再设置实体性的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要求,要确保这次改革后省政府部门的行政编制不突破此前的总量。为保证职责、人员和编制的顺利划转,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的人员岗位不得随意调整。(记者 杨文平)
责编:刘立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