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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千亿遗产争夺案添变数 华懋报警查假遗嘱

 

CCTV.com  2009年04月23日 11:2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片来源:星岛日报)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已故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认证案再添变数。有消息称,以龚家为首的华懋阵营怀疑有人拥有伪造遗嘱,已向警方报案,要求警方介入调查。

  警方发言人则拒绝证实事件,仅称对个别案件不作评论。法律界人士称,一旦警方循刑事程序展开调查,以及掌握充分证据,会采取相应行动。

  龚如心千亿遗产案23日续在高等法院预审,以龚仁心为首的华懋阵营将全面出击,早前要求修改状书,指有人拥有伪造遗嘱,并呈上风水专家司徒法正的报告,指有关遗嘱只是风水遗嘱,按照习俗应在法事仪式后将之烧毁。

  有消息称,华懋阵营有人向警方报案,要求调查是否有人行使“假遗嘱”。

  消息又称,早在上周二华懋阵营向法庭提出修改状书,要求加入龚如心2006年遗嘱是伪造文件的理据获准前,阵营中已有人接触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要求警方介入调查是否有人行使假遗嘱。

  就有人向警方商业罪案调查报案,要求介入调查假遗嘱事件,警方发言人22日拒绝证实,只表示对个别案件不作评论。

  律师邓达明解释,假遗嘱属伪造文件刑事罪行,当遗产案进行民事诉讼期间,若有人另行报警指遗嘱伪造,案件将分开民事诉讼及刑事调查两个范畴进展,当中报案人须向警方提供更多及更充分证据,若警方认为有足够理据,便可展开调查,倘掌握罪证,定会将涉案者拘捕控以行使伪造文书罪名。

  邓达明又说,若刑事法庭有裁决,民事庭可按照刑事法庭的裁决,作出同样判决,相反民事庭判决遗嘱是伪造,但未必等同有刑事罪行,仍需要提上刑事法庭作出判决。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使用虚假文书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入狱14年。

  数据显示,2001年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争产案开审期间,警方一直派员到庭听审,至2002年,高院裁定龚所持遗嘱伪造,龚因“伪造文件”被拘控准予保释,至2005年9月,她上诉得直,继承王德辉遗产,律政司撤销向她提出伪造文件的指控。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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