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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河北省分局在冀取消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

 

CCTV.com  2009年04月23日 11:0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外汇局河北省分局在河北省内取消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

  新华网石家庄4月23日电(记者范世辉)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外汇局河北省分局近日在河北省内取消了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这意味着河北近6000多家进出口企业在省内办理贸易进口异地付汇业务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无需再到注册地外汇局进行事前备案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1997年发布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中规定,进口单位到其所在地外汇局管辖市以外的银行付汇的,由进口单位逐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当时出台这一项政策是为了打击非法购汇。随着河北省贸易进口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有的企业受到本地银行信用额度的限制或被异地银行优质服务吸引,异地付汇业务增长较快。2008年全省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12.35亿美元,同比增长131.6%。放开异地付汇备案限制,减少企业往返外汇局次数显得尤为迫切。此次外汇局河北省分局取消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并不意味着外汇局不再对进口异地付汇进行监管。他们依托科技手段,开发了“河北省贸易进口异地付汇核销数据交互系统”,由外汇局内部交换异地付汇数据,保证有效监管企业异地付汇的真实性。

  河北省内取消贸易进口异地付汇备案简化了业务环节,缩短了企业付汇周期。进口企业平均每笔省内异地付汇业务办理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到十几分钟。此项政策的实施,也为省内企业享受异地商业银行优质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授信额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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