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午夜新闻):财政部等部门22号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
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是: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主要有:
(一)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试点时间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试点成功后全国推广;
(二)未改革地区,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但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并由“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
(三)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
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
这次公布的《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还规定了各类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售价和购买台数。
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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