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是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政府规章。
行政执法主体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在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
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听取了今年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报告。《规定》是全国第一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政府规章,广州将选择城管、卫生、税务等几个典型部门先行开展试点,并逐步在全市推进,严管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规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9782项行政执法行为,将自由裁量的标准向社会公开。张广宁要求各区(县级市)及市直各职能部门站在落实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的高度,把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实好,“同样的违法行为,同样的处理结果,不管谁做决定,结果都是一样,这样才能真正让老百姓感觉到政府做事是公平、公正的”。
目前广州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规章共2603件,行政执法行为9782项。由于绝大多数行政执法行为都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使得行政执法行为或多或少的受到执法人员主观意志的影响,容易出现案件处理时间长、裁量明显超过或低于合理的标准等情况,有损行政执法的公平和公正。市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是全国首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政府规章,规范了全市所有的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执法行为均包含在内。《规定》要求,行政执法主体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在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市行政执法主体要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予以合理细化、量化”,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后向社会公布。
张广宁指出,将自由裁量的标准向社会公开,是确保行政机关合理行政的必然要求和基本程序,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水平,也有利于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他强调,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一是要严密组织实施。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认真梳理本单位执行的自由裁量权事项,并结合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对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分、量化,按程序审批,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发生大的问题。二是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科学发展。考虑执法行为的类别多、数量大,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先选择一、两类执法行为先行规范,再逐步铺开。要站在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做到同样的违法行为,同样的处理结果,避免将执法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变成“要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幌子”,变成轻罚或重罚的“筹码”。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有关部门制定了《管理规定》。张广宁要求各有关部门提高对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促进机动车维修业健康发展,提升该行业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张广宁说,要以实施《管理规定》为契机,在经营场所、设备设施、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制定标准,从源头上实现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规范管理。同时,严格要求企业依法经营,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库,及时有效处理投诉和纠纷。交通、工商、环保、公安、水务、安监等部门要按照《管理规定》切实担负起各自的监督管理职责,要特别关注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环保问题,对作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等严格把关,加强对机动车维修市场环境和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会议还听取了今年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报告。今年市政府承办建议提案共907件,张广宁将亲自牵头督办一件市政协重点提案——《关于推进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一体化的若干建议》。
张广宁指出,今年省、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各级各部门要将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与贯彻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强化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今年市政府承办建议和提案的数量为近年来之最,这体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广州的关注与热爱,也体现了他们对政府的信任,不少意见和建议对促进政府工作很有价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承办建议提案工作达到推动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对群众关注,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要开展专题研究,落实解决方案。对一些暂时不能实现的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除向代表和委员解释说明外,还要认真论证,列入今后努力的方向或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变成吸纳民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记者舒涓 通讯员余洋)
责编: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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