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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修订草案:未保价邮件按收取资费三倍赔偿

 

CCTV.com  2009年04月21日 09:5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

  >>聚焦邮政法修订草案

  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对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内的给据邮件的损失赔偿限额作了规定,即:保价邮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未保价邮件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赔偿;因邮政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邮件损失的,邮政企业不得限制其赔偿责任。

  一些地方在城建建设中,将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征收拆除后不予还建,造成邮政营业网点减少,给群众使用邮政服务带来很大不便;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建设居民楼,不按规定配套建设接收邮件的信报箱,使住户迟迟不能通邮。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就上述两个问题分别作出了规定,对人民群众享受邮政服务的权利予以保障。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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