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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征车辆通行附加费

 

CCTV.com  2009年04月17日 11:4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法制日报  

  “海南开征车辆通行附加费后,真是穷了地方,富了收费站个人,只要有关系,无论什么货车,都可按半价收费,或者更便宜。”刚刚从海南拉回一车无籽西瓜的货车司机吴军4月1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言语中调侃味儿十足。

  吴军说,海口的秀英码头是海南出岛车辆集结的重要港口之一,在秀英港附近,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物流公司,他们负责给来往的司机联系货源。自从海南开征“车辆通行附加费”以后,这些物流公司里还做另一项特殊的“业务”,帮助过往车辆获得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半价优惠”,从中赚取好处费。

  据记者了解,海南原来是全国惟一征收燃油附加费的省份,国家实行费改税后,海南的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模式与其他省份设卡征收通行费的方式不同,为确保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征管与燃油附加费的征管有效衔接,海南省于2008年12月20日开征车辆通行附加费,停征燃油附加费。

  “我省过去的车辆通行费是在燃油附加费中征收的,由于此次改革取消的六费中包含我省燃油附加费中的公路养路费和公路运输管理费,我省不能征收燃油附加费,但可按照三方面依据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相关负责人说,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法律依据有三:一是公路法;二是省政府新出台的《海南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三是财政部等五部委公布的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政策“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按照海南省的规定,进出海南的柴油机动车以每天每吨10元的标准缴费。车辆载重后的总质量在出岛时通过电子磅秤计量并按50%核定征费;而车辆在岛内行驶的天数以车辆进岛时的渡海船票为准计算。对于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海南省给予了进岛两天内免征“附加费”的优惠。

  “外省司机没人知道海南有这样的规定,所以当地政府给的实际优惠,我们根本享受不到,我们拉的基本都是绿色农产品,而且车有时在岛内连一天都停不了,基本上是拉了货就走,照样得缴车辆通行附加费。”吴军的换班司机杨师傅补充说,仅以秀英码头上的收费站为例,他们拉的大卡车,连车带货超过30吨,但过收费窗口时,只要递一张100元钞票并对收费人员说不要票,收费员会递回一张核准吨位只有5吨、收费50元的票据,另50元“自动消失”已经成了司机与收费员之间的“潜规则”。

  车辆通行附加费是海南省政府设立的正规缴费项目,政府的收费行为出现“讨价还价”现象,或托熟人、不要票就能优惠的情况,都会重创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当地政府依法行政的形象。(记者 陈煜儒)

责编: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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