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4月15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西安市教育局日前通报了西安市民办学校2008年度检查结果,19所经教育部门检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被责令限期整改一年,并停止2009年招生。
经过西安市教育部门对民办学校2008年度进行检查,包括西安信息机电专修学院等20所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西安工业经济职业学校等39所民办职业中学,西安交大阳光中学等41所民办普通中学及陕西五洲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在内的101所民办学校被确认为合格学校,可继续正常进行办学活动。
包括西安广告专修学院等5所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西安大明职业学校等5所民办职业中学、西安群星学校等2所民办普通中学在内的12所民办学校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学校。这些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西安市教育局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招生。
九三西安科学技术培训学院、西安东方科技培训学院、西安信息管理专修学院、西安教育科学培训学院、西安成人教育培训学院、西安海文培训学院、西安公关外事专修学院7所市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西安外事职业学校、西安新文明医护职业学校、西安电子城综合高中、西安新前卫职业学校、西安市长安旅游职业学校5所民办职业中学;西安高级中学南校区、西安古城中学、西北大学附属国际学校、西安镐京中学、西安银河学校、西安模范高中、蓝田县英才高中等7所民办普通高中被确定为不合格学校,被责令限期整改一年,并停止2009年招生。
责编: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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