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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提高效率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

 

CCTV.com  2009年04月15日 10:4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北京日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立足首都实际,适应新形势变化,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强化服务功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强化“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创新争优”绩效管理,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原则。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原则。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统筹协调力,增强决策执行力,严格市场监管,加强社会管理,更加注重公共服务,努力实现行政行为“效率高、效果佳、效益好”。

  科学民主决策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切实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

  依法行政原则。坚决贯彻中央方针政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勤政廉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大兴民生、德政工程。

  (三)工作目标。以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完善政府职责体系;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管;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

  二、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科学配置行政资源。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责任,健全行政运行和管理制度。要改进管理手段和方式,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理顺职责关系,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关系不顺、权责脱节和效率不高的问题,实现以责定权、权责一致,做到权力与责任对等。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职能部门在做出重要决定前,应主动征求所涉及部门的意见,努力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落实能力,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北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2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京发〔2009〕3号)精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职责,优化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立足区域功能定位,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维护城市运行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要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重点抓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改善民生、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要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要使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纠正违法相统一,加强执法协调,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汇报、向市人大报告和向市政协通报。

  (三)加强体系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场所渠道、专业支撑等工作体系,不断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和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搭建政府与市民双向沟通平台,推进公开渠道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延伸,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要继续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更好地集中民智、树立信心,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发展和构建和谐,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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