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4月14日电(见习记者 古其铮 通讯员 刘伟明 蔡翠平)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以“丢钱捡钱”的方式进行诈骗,并当场使用暴力抗拒抓捕致浙江杭州一协警死亡,涉嫌抢劫罪,情节严重。4月14日,犯罪嫌疑人陈绍益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2009年3月31日14时左右,陈绍益(现年25岁、广西来宾市无业人员)伙同姜迅(另案处理)在杭州市拱墅区祥符镇天阳美林湾小区附近以“丢钱捡钱”的方式对事主黄某进行诈骗,并对黄的背包大肆翻找,以图财物。追踪而来的三墩派出所协警金晓军等人见状,即上前制止并将二疑犯扭住。
之后,陈绍益挣脱逃窜,金晓军随即紧追。逃至天阳美林湾林境苑1幢南侧绿化带的陈绍益,穷急之下持刀对金晓军猛刺,致金急性大失血而英勇牺牲。陈绍益次日被警方抓获归案,他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从媒体上获悉了本案报道的事主黄某,已于4月2日主动向警方提供了证词。
据了解,4月8日,金晓军被追授“杭州市一等治安荣誉奖章”。(完)
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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