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谭浩 陈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指出,中国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行动计划说,中国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制定精神卫生法,启动制定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建设条例等行政法规,推动地方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优惠扶助规定。
行动计划说,做好残疾预防、康复和服务工作。启动制定国家预防出生缺陷、减少残疾规划,探索建立0―6岁儿童早期筛查、早期康复工作机制。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监督,防止和减少因工伤和职业病致残。2009―2010年,在中国80%的市辖区和70%的县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向200万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开展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社区服务和居家服务。
行动计划提出推动无障碍建设。在100个城市开展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采用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设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推动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
行动计划说,保障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政策,实施好社会扶残助学项目。在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推动残疾人中职学校骨干课程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网络建设,规范和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完善税费减免、专产专营等残疾人就业保护制度。落实公益岗位开发、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到2010年,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0万人。
中国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助力度。扶助400万尚未解决温饱的农村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帮助中西部地区4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扶持12.8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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