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12日电(记者康淼、孟昭丽)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农村教师和校长轮训一遍,培养一批农村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实施这项举措的目的是使农村教师在师德修养、学科教学技能、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培养一批农村骨干校长,并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论素养和学校管理能力与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这一实施办法,今年起,福建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分级对全省乡镇及以下(不含镇所在地)初中、小学教师和校长进行培训,其中,省级培训骨干教师1万名、骨干校长1000名,设区市培训骨干教师3万名、骨干校长2000名,其余培训任务由县(区)负责。省级1万名教师培训任务具体安排为小学6000名、初中4000名;省级1000名校长培训任务具体安排为初中正职校长约850名,中心校(中心小学)正职校长约150名,培训名额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所有学员均应修满规定的学时,其中省、市级培训集中学习累计不得少于10天(70学时),县级培训集中学习累计不得少于6天(42学时)。学员完成研修任务、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的,颁发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监制、培训机构盖章的培训结业证书。
责编: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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