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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处罚违规招生 上千名初中生成黑户

 

CCTV.com  2009年04月06日 04:3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京华时报   

3月19日拍摄的泉州实验中学校园一角。新华社发

  正在念初二的儿子因无学籍在校当了一年多的“黑户”学生,眼看今年会考逼近,这让作为家长的黄璇婷心急如焚。在福建省泉州市的两所民办学校——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学校,像黄璇婷儿子这样无学籍的“黑户”初中生上千人。

  -家长孩子成黑户学生

  位于泉州市中心城区的泉州实验中学和泉州外国语学校,分别是两所省一级达标中学——泉州一中、泉州五中于2001年实行高、初中分离后,由社会力量与两所学校合办的市直民办中学。两所民办学校的特殊出身,为它们增添了“名校”光环。这里每年的入学选拔考试,都会吸引泉州各县市区成千上万的学生赴考。家长们不惜每年掏1万多元学费,想方设法把孩子送进这两所“名校”念书。2007年5月,黄璇婷儿子考入了泉州实验中学。

  让黄璇婷的儿子成为“黑户”学生的是泉州市教育局2007年9月下旬发出的一份通知。这份红头文件对两所民办学校2007年初一部分学生学籍不予确认。同时规定,这些没有学籍的学生,不得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任何学科竞赛,不得报考泉州市区一级达标高中。

  泉州市教育局今年1月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在这两所民办学校就读的“黑户”学生必须于今年春季开学前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截至目前,两所学校没有学籍的初中生上千人,其中泉州实验中学有700多人,泉州外国语学校有400多人。绝大多数没有学籍的学生仍在这两所民办学校上学,只有少数学生返回到了户籍所在地就读。

  -教育局学校违规招生

  泉州市教育局局长郑文伟告诉记者,两所民办学校自2001年以来一直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初一新生,这种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它们的违规行为还扰乱了当地正常开展的小升初义务教育。

  然而在2006年前,泉州市教育局对这两所民办学校的招生考试行为没有采取处罚措施。

  为处罚这两所民办学校违法违规行为,2007年9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法》及福建省有关教育法规,发出了有关这两所民办学校2007年初一部分学生学籍不予确认的通知。

  据泉州市教育局介绍,这两所民办学校还有多项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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