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日电 中国作家协会4月1日发布公告,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鲁迅文学院分管文学教育研究的副院长。
公告中称,鲁迅文学院是一所招收中青年作家、文学理论评论家、文学编辑家和文学翻译家等进行研究性学习的专业培训机构,是中国作家协会直属的局级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分管文学教育研究副院长,其主要职责为:根据鲁院的定位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作品及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学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承担的和自选的科研课题等。
公告中还写明了报名条件,其中提到报名者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4年3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职务层次)3年以上(2006年3月以前任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的要求,但需在正处级职位任满一年(2008年3月以前任职),或在副处级职位任满四年(2005年3月以前任职)。
公告中还说,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可破格。
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日至4月16日。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鲁迅文学院副院长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鲁迅文学院的领导班子结构,拓宽人才选拔视野,中国作家协会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开选拔鲁迅文学院分管文学教育研究的副院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说明
鲁迅文学院是一所招收中青年作家、文学理论评论家、文学编辑家和文学翻译家等进行研究性学习的专业培训机构,是中国作家协会直属的局级事业单位。
鲁迅文学院前身为成立于1950年的中央文学研究所(丁玲同志曾任所长,张天翼同志曾任副所长)。1954年,中央文学研究所改名为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归属中国作家协会。1984年,经中宣部批准,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更名为鲁迅文学院。
鲁迅文学院自2002年至今已举办了11届全国中青年作家、评论家、编辑家等的高级研讨班,在全国文学界广受好评。参加高级研讨班的学员经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作协、行业作协、解放军总政治部推荐,由中国作协批准来院学习,学习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
鲁迅文学院分管文学教育研究副院长的主要职责:根据鲁院的定位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作品及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学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承担的和自选的科研课题等。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和资格的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专业性人民团体、文化事业等单位中的文学教学、研究管理人员:
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⒉热爱文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⒊熟悉我国文学创作、研究发展的水平和趋势,具有先进的教育研究理念,对于如何培养高级文学人才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够对学院的教学研究进行科学管理。
⒋在文学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丰硕的研究成果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⒌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能全职投入学院的教育研究管理工作。
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4年3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⒎身体健康。
⒏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或相当职务层次)3年以上(2006年3月以前任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的要求,但需在正处级职位任满一年(2008年3月以前任职),或在副处级职位任满四年(2005年3月以前任职)。
⒐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可破格。
四、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名时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审核的《鲁迅文学院副院长公开选拔报名表》。
中国作协人事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⑴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⑵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⑶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⑷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取消竞争资格。
(二)考试与考察
应试者的总成绩中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综合情况各占50%权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察综合情况分为基本条件、群众评价、考察评价三项。
⒈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
⒊体检
组织面试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⒋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⒌组织考察
考察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
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预告。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需到其原所在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中国作协人事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者的人选中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综合情况由基本条件、群众评价、考察评价三部分构成。基本条件考察包括文学教育研究领导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文学创作和研究成果、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群众评价包括征求意见和民意调查等。考察评价包括集体评分和考察组评价评分。
(三)讨论决定任用
中国作协人事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综合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报中国作协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如认为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四)办理任职手续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日至4月16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从中国作家网下载《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鲁迅文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www.chinawriter.com.cn/resource/luyuan.doc),填好后与简历一起通过E-mail发到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邮箱,同时将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能够说明工作业绩、文学创作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特快邮寄至中国作家协会(笔试报到时请将加盖了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鲁迅文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书原件带到现场复核,并带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照片)。
报考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人事部邮箱:zuoxierenshibu@gmail.com
联系电话、传真:010-64489860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邮编:100013
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
2009年4月1日
责编:闫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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