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水利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大部分。
水利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水利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水利部门户网站(www.mwr.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水利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编:100053 ,电话:010-63202650,电子邮箱:zwgk@mwr.gov.cn)。
一、概述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一年来,水利部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2008年6月,对水利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水利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部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办公厅。部机关各司局具体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开展学习培训。购置《条例》学习资料,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举办部机关公务员及在京直属单位处以上干部专题讲座,邀请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就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专门讲解。组织召开水利系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座谈会,并对水利系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条例》新要求,组织对2006年制定印发的《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修订,研究制定《水利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
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部门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编制了《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编制了《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水利部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水利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0.6%;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占2.4%;行政审批类信息18条,占3.2%;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1.4%;人事任免类信息66条,占11.9%;工程招投标类信息43条,占7.8%;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403条,占72.7%。
截止2008年12月底,水利部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00多条。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水利部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任免、行业公报等栏目公开。水利部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及时通过工作动态、媒体之声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2008年开设水利抗震救灾、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防汛抗旱检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42个专题。在抗击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期间,水利部门户网站实时滚动发布唐家山堰塞湖的除险情况及水情、雨情、汛情,单日最高访问量127万次。
截止2008年12月底,水利部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3247万人次,其中2008年1149万人次。
2、水利部公报。2008年,共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4期,刊载水利及涉及水利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告公报、政策规定、通知通报等46件。每期出版后均免费发送给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以上图书馆,并在水利部门户网站发布电子版。
水利部还编印有《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质量年报》、《全国地表水资源质量状况月报》、《水利科技成果公报》、《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中国水旱灾害公报》、《水文情况年报》、《水情年报》、《地下水通报》、《中国河流泥沙公报》等11种数据公报,通过水利部门户网站、中国水利报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
3、新闻发布。 2008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新闻通气会4次。内容涉及防范次生灾害和水利抗震救灾情况、堰塞湖处置与震区防汛抗旱情况、中国水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情况等。
4、其他形式。在水利部传达室和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水利部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提供水利部公报等,免费提供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水利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2件、信函提交的申请1件,均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水利部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水利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水利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水利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司局工作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将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水利部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全过程监督。
2、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水利部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水利部保密管理有关制度,对涉密信息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4、加强载体建设。继续办好《水利部公报》;对水利部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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