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4月1日电(记者董振国)为树立党政机关干部良好形象,改进机关作风,山东省威海市近日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禁酒令”,如违反规定将受到警诫乃至纪律处分。
威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日前出台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实施“禁酒令”的通知》中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严禁饮酒:一是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三是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四是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
威海市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第一次予以警诫,取消本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第二次予以通报批评,所在单位不能参加年度评先选优;第三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为了让全社会监督此项禁令的执行,威海市向全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市民如果发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 “禁酒令”,可向市机关作风整顿办公室举报。
此规定出台后,受到社会各方的支持。威海市统计局副局长毕远胜说:“说实话,过去很多时候,大家也都不愿喝酒,但又没办法推托。特别是工作日中午,一喝了酒下午什么事也干不了。有了‘禁酒令’,大家都有了‘挡箭牌’。现在不喝酒,大家都解脱了。”
目前,“禁酒令”已在威海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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