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为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从今天开始,北京市将连续三年每年支出2.2亿元残疾人保障金,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自主创业、个体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岗位补贴和资金扶持。
根据从今天起实施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规定,自2009年至2011年,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固定期限合同,将给予用人企业每人每年3000元岗位补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存续期间每年给予用人企业5000元岗位补贴,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将再获得额外补贴每人每年3000元。
同样于今天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规定,北京市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最多可获得4万元扶持资金,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最多可获得2万元的资金扶持。
这两项政策的实施将使1.64万家各类企业事业用人单位的5.6万名残疾职工受益,对促进和稳定就业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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