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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项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CCTV.com  2009年03月31日 17:5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3月31日电(记者王圣志)安徽省政府最近出台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其中规定,企业吸纳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由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当地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安徽省对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人事部门和招考部门免收困难家庭毕业生的考试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临时救助。

  安徽省还出台了其他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其中包括:从2009年起连续3年,每年组织1万个左右见习岗位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将有计划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由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对企业聘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公安部门取消落户限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前6个月,凭学校证明、学生证到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凭证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税费减免、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对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5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等。

  同时,安徽省支持各类毕业生提升学历层次,延缓高校毕业生就业。增加高校“专升本”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比上年增加10%;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应届本科生招生;扩大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模。

责编: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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