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新村安置小区昨日开工建设。
广发新村效果图。
大塘新社区效果图。
电视塔附近要拆迁的楼房。
为打造新电视塔南广场,营造新电视塔周边舒适的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电视塔及配套设施用地、绿地工程。昨日上午,海珠区人民政府、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在海珠区新港中路江海小学附近工地举行广州新电视塔拆迁安置工程——广发新村安置房开工仪式。355套安置房将于2011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目前,因电视塔及配套设施用地、绿地工程而需动迁的608户中,已有400多户签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等出席了开工仪式。
文/记者张顺美 通讯员谢强、邓莉
图/记者黄嵩
提要
●海珠区既充分考虑了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又没有丧失原则随意迁就,应该成为全市征地拆迁学习的榜样。
●不要学那种漫天要价,不要学那种无原则地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的钱从何而来?实际上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必须要接受监督,不能因为少数几个人漫天要价就违反原则地提高标准。
●城市建设最难在于征地拆迁,但是不能因为难就不搞城市建设了。
——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
昨日上午,广州新电视塔拆迁安置工程——广发新村安置房举行开工仪式,355套安置房将于2011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目前,因电视塔及配套设施用地、绿地工程而需动迁的608户中,已有400多户签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等出席了开工仪式。
“海珠区的领导专门邀请希望我出席开工仪式,好让大家更有信心。”苏泽群昨日在广州新电视塔拆迁安置工程——广发新村安置房开工仪式上致辞时开门见山地说,“我了解过,这个小区不会烂尾。而且这里位置好,出家门就是地铁站,又靠近琶洲展馆,拆迁户搬家都不用搬出赤岗街。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里的环境只会比原来更好。”
“征地拆迁只要依法依规、依情依理来开展,就一定能得到广大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也一定可以为市政府把好征地拆迁的经济关和法律关。”苏泽群指出,各区的征地拆迁要向海珠区学习,全世界拆迁房子的基本依据都是市场评估价,我们到香港学习了解到,香港也是按照市场评估价来补偿的。海珠区政府在评估价的基础上,设置了一定条件下的奖励,在补偿方式上增加了实物补偿,既充分考虑了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又没有丧失原则随意迁就,应该成为全市征地拆迁学习的榜样。
“不要学那种漫天要价,不要学那种无原则地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政府拆迁补偿的钱从何而来?实际上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必须要接受监督,不能因为少数几个人漫天要价就违反原则地提高标准。”苏泽群强调说。
“我觉得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居民要向电视塔南广场已签约的居民学习,他们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向政府提出要求,接受了政府提供的补偿标准,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城市建设。”苏泽群说,城市建设最难在于征地拆迁,但是不能因为难就不搞城市建设了。电视塔是广州新中轴线上的重点项目,既是亚运工程也是一项文化工程,可以提升广州城市形象。同时,这个工程也是广州应对金融风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
苏泽群最后要求,电视塔配套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征地拆迁完成之后,应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明年6月前完工,拆迁安置小区也要确保如期交付使用。
安置新小区早签约先选房
记者昨日获悉,南广场工程建设需要拆迁14栋房屋,动迁608户,拆迁总面积约5.3万平方米。项目拆迁征地工作从2006年启动,分批分阶段进行。截至昨日凌晨,已有422户签约,其中101户选择广发新村。预计明年6月前南广场工程完工。
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拆迁方这次为被拆迁人提供了三种补偿安置方案:一是货币补偿,按照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进行弃产补偿,最新补偿标准以今年3月14日为评估时点所作的价格为准;二是选择大塘新社区现楼安置,原则上按照原住宅面积1:1.2换房;三是选择广发新村期楼作为安置房,原则上按原住宅面积1:1.1换房。
他说,“这一工程从2006年6月开始启动,经过充分调研,当时的货币补偿价格可以买到海珠区所有二手房,以及部分一手房。当年11月就有321户居民签约,当时98%居民拿了货币买房,而最新这一批涉及287户,拆迁补偿以房屋安置为主,这一次重新进行市场评估,如果有相差会按照有关政策进行结算,因此不存在先签约就吃亏的情况。”
2006年动迁户能否购买广发新村?他答复说,目前没有计划进行安排,如果有这样的个案会向上级反映。
据了解,在4月30日签约的被拆迁户可获得约1500元/平方米的奖励,6月30日前签约的也有奖励,但标准稍低于1500元/平方米。
拆迁户肖大姐在2003年购买了艺园小区的商品房,面积约68平方米,当时总价约20万元,她粗略算了一笔账,此次申请的广发新村安置房有74平方米(按照面积1:1.1置换),折合约63万元。由于她是前几位签约的,不仅可以领到大约10万元的奖励,而且享受优先选房权,“我选的三室一厅朝向不错,奖励的10万元还可以用来装修。”她笑着说。
现场直击:签约选房全程拍照公证
记者走访动迁现场,看到在艺园小区一带开设多处现场咨询办公室,张贴了拆迁的政策法规、补偿安置办法。在小区里,工作人员也走进聚在一起讨论的居民当中,耐心解释。在动迁办公室,已选定的房源都贴上了记号,一目了然。工作人员解释,基本上按照匹配原则,寻找合适的房源置换,动迁范围内最大面积达到90平方米,就采取置换两套51平方米住房的办法解决。记者看到,已有居民签约拿了两套。“不再采取摇珠选房的做法,先签约者先选房。”工作人员说。
家住艺苑路246号的曹先生现场选择了广发新村1701号房,共74.62平方米,三房一厅一卫。记者看到,曹先生签约选房的全程均有专人拍照记录。据悉,为了保证签约选房公开透明,拆迁人聘请海珠区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拆迁双方正式签订协议后,按照“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由公证员公证协议,并发给被拆迁人一个顺序号码,被拆迁人凭顺序号码在公证员的公证下选择自己心仪的房屋,房号选定后,由被拆迁人在房号后签上姓名、地址、签约时间,公证人员拍照留存,并及时办理确定房号的公证手续。全部房源号码张贴在墙壁上,所有安置房全部由海珠区公证处人员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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