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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区无主车有望公示寻主 多部门商解决方案

 

CCTV.com  2009年03月30日 05:2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京报   

  昨日,芳群园三区15号楼,停放着一辆废弃了8年之久的汽车。一位来自河北的魏女士看护多年,她的小孙子也出生在这个期间。魏女士称,夏天时,他们一家人就住在这个车里,很凉快。本报记者 韩萌 摄

  摸排10天共接举报909件,北京多部门会商解决方案

  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50万辆,且以每天1000辆的速度递增,车辆的淘汰更新率在加快。与此同时,小区里无主机动车废弃搁置多年而无人处理的情况逐渐增多。北京市人大代表今年就此问题专门提交了建议。从3月13日到22日城管部门开展对废旧机动车摸排调查,10天里共接到市民举报达909件。这些车辆搁置时间最长为6年,最短为3个月。其中朝阳、海淀、丰台区举报较多。

  90% 无主车停放在居民小区

  5% 无主车停放在路边

  5% 无主车停放在停车场

  摸排调查中共接到市民举报无主车达909件

  本报讯 3月13日城管部门开展“无主”废旧机动车摸排调查工作,截至3月22日,96310城管热线共接到关于废旧机动车的举报909件。北京市城管执法局为此透露,多部门正在会商研究解决方案,大致方向是“拟在小区内进行对外公示”以寻找车主。

  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对废旧机动车的处理,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到底谁是主要负责部门。“在实际情况中,车主认定是难题。”据介绍,认定机动车的废旧程度;是否属于盗抢车;车牌注销等,都需多部门配合参与。

  城管正在与公安、交管、商务、财政、工商等多部门研究下一步解决方案,该负责人透露,多部门会商达成的一个大致方向是,对于停放在小区内的无主废旧车,可能有望采取对外公示的方式,给出一定期限寻找车主,然后由具体部门展开下一步处理,属于到报废年限的车就有责任主动报废。

  就此问题,北京市交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任何车辆,不论是有主车,还是无主车,只要停在了严禁停车的位置,交警就可以依法处以罚款、清拖等处罚。违法停放的无主车辆,被清拖处理后,如果过了公告期,仍无人认领,交管部门可以采取拍卖等措施处置。而对于小区等允许停车区域停放的无主车辆,居民如果认为有盗抢车等其他违法嫌疑,可以向警方报案,警方将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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