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60分):台北地方法院昨天(26号)除了审理扁家弊案之外,也开庭审理吕秀莲等三名前民进党官员的特别费案。
台北地方法院26号开庭审理前民进党官员的特别费案,先后传唤吕秀莲、前外事部门负责人陈唐山,前行政机构负责人游锡堃出庭应讯,三人的庭讯都是准备程序庭。
检方起诉书指出,吕秀莲从2000年12月至2006年5月间,由办公室成员、随扈等搜集他人发票共1005张,诈取新台币563万余元,因此将吕秀莲及其幕僚,依贪污和伪造文书等罪提起公诉。
吕秀莲在庭上表示,依据审计部门的涵文资料,特别费因为性质特殊,所以只要领据就可以核销,检方指她贪污,没有道理。法院此前针对机要费的核销程序向相关部门发函,马英九办公室回函说需要发票凭证,但审计部门的回函却说只要领据就可以,两单位的回函结果不同,也引发检辩在庭上的争议。
至于陈唐山部分,他强调自己并不知道要如何领取特别费,也从未指示下属搜集发票。由于检辩双方还有卷证尚待具状表示,审判长裁示,陈唐山部分核办后再审。
而游锡堃出庭时,强调领取特别费都是依照过去的制度和惯例,没有不法。他指责检察官办案带有政治色彩,只办绿不办蓝。
对于检辩的争议,法庭表示将逐一审酌,并将下次庭期定在4月30日。
吕秀莲、陈唐山与游锡堃的特别费案,是2007年9月21日由特侦组侦查终结并起诉的,同时被调查的谢长廷与苏贞昌则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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