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最大“源”凶张玉军、张彦章被依法维持死刑、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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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6日,两名警察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执勤。当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二审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正式公开审理。 新华社记者 王昆摄
新华网石家庄3月26日电(记者杨守勇、曹国厂)26日下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依法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称为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最大“源”凶的张玉军、张彦章分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张玉军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人不能食用,人一旦食用必然会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即“蛋白粉”)。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张玉军累计生产“蛋白粉”775.6吨,累计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6832120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张彦章在明知张玉军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属“三无”产品,人不能食用,不能用作原奶添加剂等情况下,将此类“蛋白粉”销售给高俊杰、薛建忠、赵怀玉、黄瑞康、裴建柱(均另案处理)等人,累计销售230余吨,销售金额3481840元。在此期间,被告人张玉军、张彦章通过赵怀玉、黄瑞康等人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分销到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等地的奶厅(站),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产企业。
今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依法判处张玉军、张彦章死刑和无期徒刑。
河北省高院裁定全案驳回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田文华无期徒刑的判决。
今天上午,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在石家庄中院开庭审理,上午的开庭刚刚结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庭审理第二审死刑案件的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耿金平案。庭审中,上诉人耿金平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了辩护权。
近日,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石家庄市政府、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的1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石家庄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冀纯堂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职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政府原副市长张发旺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政府原副市长赵新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赵文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记过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李忠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省农业厅副厅长张钰警告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农业厅畜牧草原处处长顾传学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工商局局长钱晓钟记过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工商局局长兰平信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卫生厅副厅长高春秋警告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处长刘同祥警告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李志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此外,石家庄市纪委监察局对市直和有关县、区的10名责任人员也作出了相应的党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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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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